2008年3月27日

春來

難得有個習慣從少到大都沒改變,就是旅行前夕緊張得不想睡,即使從前的可能只是香港仔郊野公園,現在的目的地要遠一點。三月將盡,從前校園早就春意盎然,這邊復活節當天才來下雪。雪很小很少,打在地上都變了透明,卻足夠讓我的外套片刻變成白色。春天沒來,我就先離開這個地方尋找春天。昨晚夢見一場大雪,醒來後我想,這兒的雪該已下盡了吧。我不知道西班牙是否像一本書,但我卻為了它而看書了。現在旅行都是重要的學習,去看看multiplicity of trajectories。春天大概會一如既住,讓我胡思亂想,只是回來後就得先專心工作。希望回到這邊時,會有一點改變。至少,春來。

2008年3月15日

列點好了

1. 今天讓各式各樣的學術活動和朋友聚會塞滿了時間,得到良久未有的快感,縱使因為睡眠失調,身體其實負荷不了,思想還是格外清醒。希望不久可以談談這天的事。

2. 大概每個月有一天(次)這樣的狀態,覺得隨手拾起的事物都是有趣的,都能衍生無數的概念思考,都能輕易跟各式想法串連起來,一切都是表演。在這些時刻,好像博士論文的題材瀉滿一地,不用特地苦苦尋覓。可惜,通常瀉滿一地的東西都無法被有條理地拾起來。而且,扣了這一天,其餘日子其實地上根本什麼都沒有。

3. 每隔一段時間就會覺得,再讀下去的想法,也只是借一種必經途徑去實現想過的生活。即使不太適合自己,那依然是一個過程/手段,要緊的是最後的結果。這段時間當中的一部份時間,卻會怕其實那所謂的終點,也只不過是幾個完美例子帶給自己的虛幻希望。

4. 也是偶然會有一段時間,覺得再讀下去,不僅是為了想過一種生活。反而是,這過程與最後的道路,本來就有它們的意義。即使事情不會有幻想般完美,也會接納不完美本來就是必然的。意義的所在地,不在美滿的生活之中。 這樣的時間,相對地少。

5. 即使有如此這般的掙扎,每時每刻,還是會極端地怕無法在外國(天啊,這是什麼想法)有名的(天啊,這是什麼想法)大學諗博士,無法找到認為你的研究興趣有意義的教授。我只知道,很討厭這種每天都在怕的生活。但2、3、4加起來的混亂,呈現出來的就是這種怕。

2008年3月8日

面紅耳熱

面紅耳熱,是去找回自己文章時的生理反應。若早知評論同一事件的前輩那麼多,我一定不會自暴其短,尤其是馬國明梁啟智都是在香港書寫空間的先行者,深得我的佩服。相形見拙事小,文章用字過份自信事大,引之為戒。但無論如何也得感激黎小姐沒有嫌棄,滿足了我的願望。曾說過它是最愛的精神食糧,願望的形成自是順理成章。還得感謝占同學,沒有你我大概下星期才會知道這新聞,也不會打算寫字。而且我們在紙上相遇,仿似見證了去年無數我非常珍重的時光。在那些時光中我們或多或少影響/就造了對方的航道,以致有今天的相遇。原文第一段被減去,想不到裡面提及的名字就在旁邊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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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刊明報,題為倫敦南岸的好客之道)

從未「公共」的時代廣場

去年接二連三有關城市規劃和空間的爭端過後,不幸在主流媒體和市民間留下來的關鍵詞只剩下「保育」和「集體回憶」等空泛概念,本土行動和一眾關心城市去向的市民拼命想擠進議程中的「公共空間」卻依然處於相對邊緣的位置。日前時代廣場被揭發將地下原本屬公眾地方的露天空間「據為己有」,一時間竟神差鬼使般將公共空間這概念重新「活化」。若如梁啟智數週前在明報撰文所言,社會科學的視野在香港城市發展中嚴重缺席,時代廣場事件造就的機會就必須被好好把握。就讓我們從地理學的角度去介入,檢視建制的回應是如何不足。

風險與好客

英美地理學與都市研究近年其中一個炙手可熱的課題,就是全球公共空間如何逐漸失去它們的「公共性」。從80年代起這個議題在學術界,可說已經歷了由新興到老掉牙再到新潮的循環。有趣的是,由此至終這裡指涉的公共性,都與地契上所寫的公私用途和地方的業權所有全無關連。即使一些地方可供任何人自由地來回出入,也不代表它有著公共空間應有的特質;反之,一些屬私人業權甚至有牟利性質的地方附合某些條件的話,它們也可以是「公共」的。一言以蔽之,公共性是要去規劃和營造的特質,僅僅追溯一處地方的地契規定用途是公眾與否,意義不大。那麼,在地理學和都市研究學者眼中,公共性的核心價值何在呢?以下是簡要的兩項。

學界第一項共識,是公共空間對不確定性和風險(risk)的追求和接納,這對香港政府和地產商來說,顯然是匪夷所思的。世界各地公共空間的消失,就緣於空間擁有者對安全的過份迷戀,他們渴望可完全預知在空間之中,一切將要發生的事情。在這樣的空間中,不可能有真正的驚喜,人也會習慣被動地接受安排好的規律。也許你會立刻問:「唔想咁樣,可以點樣」?

其實只要每個空間使用者都主動一點,透過自己喜歡的行動,共同塑造自己的地方,公共空間自然會充滿驚喜。更直接來說,就是我們應該重新肯定,玩耍不獨是小孩的專利。幾年前出現的快閃黨,就是在空間中玩耍的好例子。但試問香港又有多少地方會充滿人流,而又容許這些帶來「驚喜」的活動進行?真正的公共空間,就是當你有任何好玩的念頭,不需要向任何部門填表,可以逕往表達創意的地方。管理這些公共空間的人,自然不可以太執著於排除風險,在公共空間的討論中,風險與創意是同義詞。當大眾都願意在一處發揮創意,包容突如其來的驚喜,這個地方就是他們共同主動創造的,公共性由此而來。

這樣的公共空間在歐洲比比皆是,倫敦市中心泰晤士河旁的南岸中心(Southbank Centre) 就是個理想例子。它原本只是個畫廊、劇場和餐廳擠在一起的建築群,但在這個建築群的地面卻有個與眾不同的廣場,每天都有大班年青人在玩滑板和花式單車。可別以為這處成為了他們的小圈子地方,所有經過的市民和遊客都以不同形式投入他們共同塑造出來的地方。筆者就親身見過,滑板在廣場橫衝直撞的一刻,這邊廂有遊客拿著咖啡在廣場中心坐下來聊天和欣賞,那邊廂又有人在廣場則的牆上繪畫,同時有人在拍電影、跟玩滑板的人聊天等。這種情景所包含的公共性,就體現在擁有這處地方的管理者,把各式各樣活動的風險擱在一旁,鼓勵多元的驚喜出現。

在這樣的熱鬧和充滿生氣的氣氛下,置身當中的人可以把對陌生人的戒心放下,這就形成了一種歡愉友善的氣氛。學術界對都市公共性的另一新興見解,就是認為這種友善的「好客」(Hospitable) 環境對公共空間是重要的。這種友善和容忍,在於要接納都市中多種多樣、不同階層的人。消費的地方會用警衛驅逐被認為會「帶來麻煩」的人,這種「唔好阻住做生意」的管控心理,是公共空間與公共性的最大敵人。真正的公共空間,不僅要容得下快閃黨和滑板族,還要容得下無家者和街頭表演者。「容得下」不獨代表這些無法走進商場的人可以站在公共空間中不被驅逐。公共性的理想,更要求營造一種環境,在當中人們願意互相接近和交流,就如在南岸中心的廣場,路人會樂於與那些有機會撞傷他們的的滑板少年聊天。地理學熱門的說法,是在其他地方被排斥的公民,在公共空間中都有接近城市的權利(The right to the city)。

活化古蹟之外,還要活化公共空間

用這些視角觀照時代廣場事件,可見各方回應雖然鮮有地快,卻都騷不著癢處,對長遠規劃公共空間益處不大。問題的核心不只在保安驅逐市民的活動與否,即使如時代廣場總經理所言,大家都可以在露天廣場上進行「靜態活動」,用上述的條件來判斷,時代廣場地面部份多年來都依然跟理想的公共空間相距甚遠。屋宇署、民主黨和大量市民都立時追溯土地契約訂明該地是否屬於公共地方、時代廣場有否違約需要賠償等,危險在於可能把問題縮小至法理和經濟層面,而忽略了公共空間本來牽涉更深遠的規劃視野與文化發展等問題。

上述兩個社會科學觀點的啟示是,真正的公共空間規劃,不能只著眼於業權和用途問題,地契上說明是公眾地方的,都不一定是讓人滿意的公共空間。私人擁有也不一定是魔鬼,若非公用地方的管理者願意投入資源,建設滿足上述公共性條件的空間,即使當中有牟利性質的服務存在,這個地方依然可以追求公共性的理想。若政府和地政總署真打算借這次事件,重新檢視香港現有的公共空間,就不能只停留在法理和經濟層面上檢討。政府急切需要的是,參照社會科學的觀點,賦與公共空間規劃長遠視野:開始從頭學起,如何在所謂活化古蹟文物之餘,活化香港的公共空間。

2008年3月6日

"香港收皮論"

終於到走到這一步了,回歸十年剛過,時代雜誌剛提出Ny-Lon-Kong三大城市說,香港的前景卻依然是重霧深鎖。朋友說某個我尊敬的人物提出再過不久,香港就會跟廈門之類的城市沒有分別。暫且將這種論調粗俗地形容為"香港收皮論",因為沒有更貼切的形容詞了。以下梁文道這篇文章可以說是我暫時看過這種立場的文章中,解釋得最清晰和最有說服力的一篇。其實城市生死興亡的課題置於非常複雜的理論網絡中,希望將來可以稍論有關課題。現在先讀讀梁文道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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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最後一代香港文化人的告白
文﹕梁文道 2008年3月6日
【明報專訊】

時移世易 請勿自欺欺人

在剛頒布的財政預算案裏頭,我找到沒有人留意的「創意經濟」這一節,總共只有兩小段,其中第一段有一句非常令人感慨的話﹕「香港在創意經濟的多個範疇都居於區內領先地位」。但願這句話不是財政司長曾俊華先生自己寫的,因為它就像威尼斯宣稱自己是今日的世界貿易中心一樣好笑。的確,香港曾經是區域內的創意經濟龍頭;同樣地,威尼斯也曾經是13世紀的世界貿易重鎮。

對於不想看太多數字的讀者,我可以用一個最現成的例子來說明我的意思。當年張國榮與梅艷芳先後逝世的時候,內地媒體報道的聲勢之浩大絲毫不遜於香港。最近的「藝人自拍事件」同樣也成了全國話題,只是你會在內地的網絡論壇上看到有人留下這樣的問題﹕「其實阿嬌到底是誰呀?我不大弄得清Twins那兩個人的分別。」周星馳的近作《長江7號》令很多人感到星爺不再屬於香港,其實在其漸漸喪失港味的內容之外,我們更應該看到周星馳的電影製作從幕後到台前終於會有徹底離開香港的一日。從前只有在香港演藝圈混不下去的人才會北上,如今的情勢正演變為只有混得好的人才能殺出香港。

然後我又在第二段看到這樣的一句話﹕「去年11月,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馬時亨率領本港的創意產業代表團訪問上海,參加一個國際性的創意產業展覽,為業界拓展內地市場」。那次活動在號稱「上海牛棚」的「1933老場坊」舉行,恰巧我也在,還碰到不少朋友,有的做設計,有的做建築,還有的做戲劇經紀人。但他們不是被馬局長率領上來的,而是早已在大陸打下江山,如今以內地代表身分出現的香港人。甚至連活化「1933老場坊」這座古蹟的搞手也是香港人。當時我問馬時亨﹕「你說怎麼辦呢?一大批香港精英都走了。」他答道﹕「放心,他們會回來的。」回來?回來養老嗎?

10年前,榮念曾、胡恩威、陳雲和我大概是最早在報刊建議新成立的特區政府要注重創意產業的人,然後又在海峽兩岸和他們的官商學界討論這個當時還算新生的概念,那時不少內地官員只覺得這個念頭很有趣。10年後,從北京到深圳,不只出現了大批專責文化創意產業的單位,甚至還有近百個「1933老場坊」這類的創意產業園區。而本來在觀念上最領先的香港,現在則有這兩段財政預算案上含意可疑的文字。

香港有創意產業的社會土壤嗎?

他們會回來?他們為什麼要回來呢?直到今日,你都沒辦法在無電視上看見香港最出色的音樂錄像導演的作品,因為無電視不願意再花一筆錢向唱片公司購入版權,它寧願用自己的導演以最低廉的成本再製作一個專供電視播出的版本。香港每年耗用在文化上的公帑超過20億港幣,其中有多少流向藝術家?又有多少成了公務員薪金呢?你去替香港中央圖書館做一場講座,車馬費不過千元;要是在上海圖書館,「勞務費」起碼是5000人民幣。曾經有朋友替任職機構尋覓一群本地藝術家工作,一個官方的人物居然告訴他﹕「不用給他們太多錢,他們有創作機會就夠開心了。」我不知道香港的編劇酬勞特低是否也是這個理由。在香港從事創作就真的要賤到這個地步嗎?

我不敢像林夕一樣建議政府出錢扶助流行音樂產業,我也怕被人罵,我們都不敢犯下叫政府偏離不干預政策的大忌(其實林夕只是說要建一座音樂博物館)。不,我不想政府再做什麼了,因為一切都已經太遲。就像珠三角各個港口快要取代香港了,港珠澳大橋才打算上馬一樣。

我不怕香港人才流失,我只怕沒有人要來香港。創意產業靠的主要是人,而這些人,無論是第一線的導演和設計師,還是在後面厚植土壤的藝術家文化人,都很講究環境。這個環境必須開放包容、多元刺激,有很多和自己一樣的人溝通競爭,有很多不一樣的事情每天發生。香港是這樣的地方嗎?我們不要再騙自己,說什麼香港是個很多元化的大都會了。香港就算不是一個部落社會,也是一個高度同質化的大眾社會(mass society)。大部分的本地華裔居民其實都像,我們喜歡的東西是一樣的,我們思考的方式是相同的。所以我們的電視有慣性收視,我們的周刊長得都一樣。從前搞文學的人辦垮了雜誌就說香港市場小人口少,700萬人真的很少嗎?比起北歐國家要少很多嗎?光是在紐約,《紐約客》雜誌的訂戶大概就有16萬,同類的刊物要是在香港又會有什麼命運呢?香港的人口比諸紐約又如何?這其實是一個只有主流沒有分眾,贏者全贏輸者全輸的城市。

一個良好的創意環境就算給不了太多的錢,至少要給人尊重。北京的報紙評選年度十大人物,作家和藝術家居然佔去一半;在香港當作家要受人重視,或許就得賣燕窩廣告。

再說我所熟悉的媒體。一個學者能憑中央台連續每周地講《史記》而名揚全國,香港電視台又有「文化味」又受人注意的居然就是《志雲飯局》了。坦白說,最近一年,我不只辭去港台《頭條新聞》的工作,在內地《南方周末》等報刊上發表文章的次數也快要超過香港了,不是為了那日漸逼近香港的稿費,也不是為了以百萬計的發行量,而是為了一種群體理性討論的氛圍。在那裏,你或許會遭到很多反駁,但你起碼不孤獨,而且真有一種我們能夠改變現實的感覺。在那裏,觀念還是被尊重的,觀念還是有力量的。

走不走?為何走?

如果這番話的酸味太重,講點不扮高深的東西吧。去問問那些不只顧賭波的球迷,香港市面上最好的中文足球雜誌是哪一本,他們大概會說是《足球周刊》,一本內地出版的雜誌。內地雜誌的種類要比香港多,水準要比香港高,這早已不是秘密了。沒錯,我們擁有全國稀缺的言論自由,但是我們怎樣利用這個珍貴的寶藏呢?有一天,當中國真的更開放更自由,香港會不會順理成章地成為全國的媒體中心、全國的輿論基地呢?

每當內地傳媒把香港捧成「先鋒城市」,要我介紹領略香港文化風味的必遊地點時,我都會很心虛。你總不能老叫人去看旺角、蘭桂坊、文華酒店、阿麥書房、藝術中心和六四燭光晚會吧。凡是本報李照興周日專欄的讀者都曉得,廈門有愈來愈多的「樂活族」開了自己的咖啡小店,雲南有一年一度的搖滾音樂盛會,重慶有一條任人揮灑的塗鴉街……

李照興在他新著《潮爆中國》的序言裏以一個十分浪漫的說法去形容我們這些在回歸前出生的人﹕「最後一代香港人」。我也要用「最後一代香港文化人」去形容我們這群喝《號外》、《年青人周報》和《越界》奶水長大的文化人,以區別開從《城市中國》、《城市畫報》與《新周刊》等內地刊物汲取新知的新一代文藝青年。

終於到了我們這一代該認真考慮這個問題的時候了﹕走,還是不走?

我不是在抱怨什麼,我不怨怪政府,不怨怪商家,更不怨怪我深愛的香港人,真的。我只是想客觀地描述現實,這個市場的現實,這個社會的現實,如此而已。這麼多年以來,我看許多朋友把工作重心逐漸北遷,從余力為(賈樟柯的老拍檔)到歐陽應霽,從邁克到劉小康,這個問題困擾我很久了。走,不是因為不感激香港養育我啟蒙我的恩德,而是出道近20年了,我已經沒有什麼可以再為這個地方付出。我們「最後一代香港文化人」可以做的,就是走出香港,然後為接下來的「第一代在香港出生的中國文化人」指路,讓他們發現香港以外,世界很大。

梁文道
牛棚書院院長

2008年3月2日

違規

初設這博客時為自已訂下過無聊的規則,就是不輕易把別人寫的文章貼在這兒。當然規則是用來打破的。我在想,除非文章真的太好。這是一位朋友傳給我看的。那位朋友雖然不是什麼作家,但他的文字是我數一數二欣賞的。他很久沒有再寫了,但最近傳給我看的一篇文章卻跟他寫的有著同樣味道。有些文章,你知道它"夠好",在文章的前後都不要添加評論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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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 Enough
撰 文 : 卓 韻 芝

《 序 》
我 在 若 干 年 前 已 經 選 定 了 自 己 的 髮 型 , 至 今 一 直 沿 用 , 畢 生 不 會 改 變 。 數 年 前 , 我 「 想 通 」 了 一 件 事 : 人 生 的 某 些 題 目 上 , 若 然 發 現 了 沒 能 再 好 的 , 就 該 「 埋 心 水 」 落 實 自 己 的 選 擇 , 如 無 意 外 , 不 再 刻 意 追 求 改 變 , 不 再 浪 費 時 間 在 嘗 試 新 東 西 上 。 並 非 不 求 變 , 而 是 不 再 蓄 意 主 動 求 變 。 此 理 論 跟 以 下 東 西 有 所 相 似 : 一 夫 一 妻 制 。 一 紙 婚 書 , 於 道 德 及 法 律 上 鎖 定 兩 個 人 不 再 外 出 尋 求 選 擇 , 一 旦 簽 下 , 就 等 於 下 定 決 心 , 人 生 路 往 後 一 起 走 。 撇 開 道 德 枷 鎖 及 法 律 責 任 不 提 , 在 許 多 人 心 目 中 , 仍 是 偏 向 選 定 一 個 人 , 跟 自 己 走 一 生 的 , 除 了 因 為 你 們 愛 對 方 , 或 怕 老 來 孤 獨 之 外 , 有 一 個 我 認 為 是 很 重 要 ─ ─ 卻 又 很 赤 裸 的 原 因 : 太 疲 勞 了 。
男 主 角 正 為 女 人 煩 惱 : She is bad.
他 的 朋 友 回 應 : Your hair is bad.
電 影 《 你 黑 我 未 黑 》 ─ ─ 陳 輝 陽

一 . 放 棄 蓄 意 找 尋
你 大 可 以 終 其 一 生 不 停 轉 換 枕 邊 人 , 70 歲 仍 在 老 人 院 調 戲 異 性 , 但 當 你 經 歷 了 一 次 又 一 次 相 識 、 拍 拖 、 分 手 、 療 傷 , 之 後 又 再 跟 另 一 個 人 相 識 、 拍 拖 、 分 手 、 療 傷 , 然 後 又 再 相 識 、 拍 拖 、 分 手 … … 這 都 使 你 疲 累 , 漸 漸 發 現 , 再 試 下 去 , 都 只 不 過 是 差 不 多 吧 , 何 不 在 遇 上 眼 前 已 經 夠 好 的 人 時 , 就 此 鎖 定 目 標 , 避 免 自 己 重 蹈 覆 轍 ? 有 時 戀 愛 就 像 玩 遊 戲 機 , 由 第 一 關 開 始 玩 , 越 過 了 第 二 關 第 三 關 , 卻 被 迫 game over ( 分 手 ) 了 。 後 來 遇 上 另 一 個 人 , 又 重 新 由 第 一 關 開 始 , 過 了 第 二 三 四 五 六 關 , 以 為 自 己 今 次 可 以 打 大 佬 了 , 就 在 此 時 又 game over 。 這 種 情 節 不 斷 重 演 , 直 到 某 天 你 厭 倦 了 ; 遊 戲 規 則 熟 透 了 , 而 頭 幾 關 永 遠 差 不 多 ─ ─ 縱 使 有 不 同 , 也 不 會 有 戲 劇 性 差 異 ─ ─ 你 厭 倦 了 下 次 再 由 第 一 關 開 始 努 力 , 厭 倦 了 再 用 同 一 個 笑 話 逗 另 一 個 人 開 心 、 向 另 一 個 人 把 自 己 的 童 年 又 重 新 講 一 次 … … 不 停 試 下 去 , 就 如 重 複 地 向 不 同 的 人 自 我 介 紹 , 終 歸 明 白 , 不 停 地 追 逐 , 也 不 是 辦 法 , 選 定 一 個 人 , 不 失 為 明 智 之 選 。 這 是 否 悲 觀 ? 這 不 是 悲 觀 , 這 是 經 驗 , 甚 至 可 以 讓 人 變 得 快 樂 。 然 而 , 此 種 快 樂 建 基 於 兩 點 之 上 : 一 , 你 最 好 是 因 為 個 人 自 發 的 心 態 改 變 , 才 作 此 決 定 。 ( 應 用 在 婚 姻 之 上 , 就 是 : 還 心 癢 , 不 要 結 婚 , 由 心 希 望 安 定 才 結 婚 ) 二 , 在 能 力 範 圍 內 沒 能 再 好 之 後 , 方 才 落 實 決 定 , 未 找 到 的 話 , 保 持 追 尋 的 勇 氣 。 ( 應 用 在 婚 姻 之 上 , 就 是 : 心 覺 得 自 己 應 該 得 到 更 好 , deserve much more better 的 話 , 不 要 為 結 婚 而 結 婚 , 未 遇 到 的 話 , 亦 毋 須 悲 觀 ) 長 輩 說 , 一 旦 到 達 此 境 界 , 人 會 變 得 輕 鬆 愉 快 。 以 上 關 於 感 情 事 的 舉 例 , 純 為 使 文 章 較 易 讀 得 明 白 ( 我 的 意 思 是 , 關 於 私 人 感 情 事 , 請 勿 亂 quote 我 的 文 章 ) , 我 只 不 過 是 運 用 同 一 理 論 , 應 用 在 選 擇 髮 型 一 事 上 。 如 不 明 白 , 就 把 髮 型 一 事 , 套 用 在 上 文 的 感 情 事 例 來 想 。 我 試 過 太 多 髮 型 , punk 、 tomboy 、 one-length 、 公 仔 、 留 海 、 冬 菇 , 除 了 鏟 光 頭 , 我 差 不 多 全 部 試 過 , 試 過 染 紅 色 、 紫 色 、 high-light , 還 是 覺 得 現 在 這 個 髮 型 ( 黑 色 、 長 、 自 然 曲 ) 最 好 看 ─ ─ 我 明 白 不 是 很 好 看 , 但 在 我 能 力 範 圍 內 , 經 已 是 最 好 看 了 。 由 於 那 些 曲 全 都 是 自 然 曲 , 連 電 髮 也 不 用 , 已 忘 記 了 多 久 沒 進 貢 髮 型 屋 了 。 非 因 髮 型 師 不 好 , 而 是 我 現 在 的 髮 型 夠 好 。

二 . 最 好 、 較 好 、 夠 好
我 最 喜 歡 的 品 牌 名 稱 , 第 一 位 是 Goodenough ( 第 二 位 是 牛 仔 褲 品 牌 Rich & Skinny ) 。 Goodenough , 中 文 可 譯 作 「 夠 好 」 。 喂 , 夠 好 就 夠 啦 , 甚 麼 叫 「 最 好 」 ? 世 上 沒 所 謂 最 好 , 只 會 有 「 較 好 」 , 外 面 往 往 有 「 較 好 」 , 差 在 你 並 不 知 道 該 往 那 兒 找 「 較 好 」 , 所 以 , 「 夠 好 」 其 實 已 經 很 好 。 並 非 叫 你 事 事 只 求 合 格 ; 只 求 合 格 , 不 夠 好 , 全 力 以 赴 才 夠 好 。 全 力 以 赴 , 不 一 定 能 做 到 最 好 , 因 為 永 遠 有 改 善 的 空 間 , 就 像 每 位 有 實 力 的 導 演 或 作 家 , 重 看 自 己 的 舊 作 品 時 , 總 是 覺 得 許 多 處 可 以 再 好 一 點 , 如 果 自 己 曾 全 力 以 赴 , 就 已 經 夠 好 。 關 於 髮 型 嘛 , 我 發 誓 自 己 有 曾 全 力 以 赴 求 變 , 只 是 現 在 明 白 good enough , is enough 。 本 人 的 髮 型 並 不 在 大 家 關 心 之 列 , 但 我 真 的 很 想 推 介 一 下 這 種 「 鎖 定 心 態 」 , 可 以 使 你 省 掉 許 多 金 錢 、 時 間 、 失 落 。 不 再 妄 想 髮 型 可 以 突 出 面 部 輪 廓 、 不 再 為 潮 流 而 白 花 金 錢 、 不 再 以 為 自 己 很 百 變 , 就 不 會 有 嘗 試 新 髮 型 之 後 感 到 的 悔 惱 。 不 再 胡 思 亂 想 , 停 留 在 「 夠 好 」 之 上 , 肯 定 自 己 , 明 白 事 理 , 感 覺 多 好 。

三 . 因 為 其 他 事 更 值 得
不 再 蓄 意 找 尋 , 還 有 一 個 好 處 : 你 可 以 留 住 更 多 精 力 幹 其 他 事 , 做 更 多 有 意 義 的 事 。 這 一 點 很 重 要 。 ( 順 帶 一 提 : 一 夫 一 妻 制 的 原 意 , 就 是 避 免 人 類 終 生 求 偶 花 掉 心 力 , 轉 而 專 心 培 育 下 一 代 。 齊 家 , 才 能 治 國 平 天 下 。 ) 我 最 喜 歡 的 東 西 是 知 識 , 知 識 使 我 興 奮 , 鎖 定 髮 型 後 多 出 來 的 時 間 , 我 可 以 用 來 吸 收 更 多 知 識 , 看 更 多 書 , 更 多 電 影 , 或 許 你 笑 說 「 單 單 鎖 定 一 個 髮 型 , 可 以 為 你 省 來 多 少 時 間 呢 ? 」 對 , 不 能 為 我 省 多 少 時 間 , 但 當 你 選 定 了 許 多 人 生 項 目 後 , 集 結 起 來 的 時 間 就 多 了 , 例 如 我 老 早 選 定 了 某 兩 個 牌 子 的 手 電 、 銀 行 、 我 所 相 信 的 醫 術 及 藥 廠 、 以 後 推 出 的 書 本 之 封 面 設 計 、 畢 生 的 職 業 、 朋 友 等 等 , 亦 正 在 甄 選 航 空 公 司 、 潔 膚 品 、 … … 當 然 啦 , 如 果 有 變 數 , 我 還 是 歡 迎 轉 用 更 好 的 , 鎖 定 , 是 一 種 心 態 , 並 非 硬 性 規 定 。 心 態 就 是 不 再 刻 意 找 尋 , 但 若 然 緣 份 來 臨 , 我 不 會 逆 命 而 行 。 我 只 是 不 想 成 為 「 可 能 性 」 的 奴 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