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陣子逼迫自己的時候,總有兩個字冒現:thought and wander.
在曼城的老師經常用thoughtful來形容人,我好喜歡這個字,它準確地描述了一種狀態。其實,要解釋充滿思想本身,何以會令生命富足,是非常不容易的。遇上萬事萬物、一草一木,都能衍生一些想法,其實甚為累人。但一旦經驗過這種按捺不住的狀態,就很難不以為那就是存在的目的。處在那種狀態,更誘人的前方,就是形形式式讓你希望拿來抒解思想的創作方式,文字、攝影、藝術,不外乎是對處於那狀態中的人的煙斗。把氣呼出來,幻想身體裡有什麼也離自己而去。
走路、閒逛、遇上新鮮的空間、發現地方的痕跡、遊蕩,統統都常被視為次一等的活動,好像總是從屬於思想與勞動。能否在意義的層次上給予這些活動應有的「名份」?有些人可能會想到海德格談地方感對人的重要性,或者簡單地玩弄字詞說一句everything takes 'place'.也是從某天起,地方與空間佔據了我生命的重要位置,雖然後來諗地理學勉強可以被這種取向隱然回溯解釋,但沉醉於與地方及其故事相遇,大概是平行、甚至更早發生的。
甚至,對我來說,thought and wander就是一體的,是故我無法好好接受Rodin那the thinker為思索者雕出的姿態,總是覺得非常不妥。那該是一個行動中的人,無法停在一時一地,而是不斷碰撞。(該用哪件藝術品來取代它呢?)
(對了,說的是good life。那愛情呢?愛情是否就是一種與他者的碰撞,在那過程中,恰好二人能相互為對方所界定的good life提鍊出更多,實踐得更完滿?如果是的話,那(稍為自私一點)從我的角度看,我確是遇到了非常動人的愛情。因為在這段關係裡我最甜蜜而快樂的時刻,恰好就是共同思索(那是可能的)和步行的時候。)
perhaps, THIS is the thin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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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ander Calder, Horizontal 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