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5日

三百六十六日



" 'One day, I watched the sun setting forty-four times,' you told me. And a little later, you added:' You know... when one is so terribly sad, one loves sunsets...
''The day you watched those forty four sunsets, were you that sad?' I asked.But the little prince made no reply. "
The Little Prince, chapter 6

一年前的五月十五日到今天,過了三百六十六日。三百六十六日前的晚上,十時半左右吧,他在一個盛滿水的泳池旁,坐在一排石椅上等一個人。那是個近乎陌生的人。去年的夏天炎熱得屢破紀錄。五月中旬,春天早已消逝,災熱得有空曠之處也覺侷促。那個人遲到,他沒坐一會,背上已充滿汗氣。池水中氯的氣味、肌膚感受的高溫、背上積聚的汗水、校園夏天的氣息,未到仲夏,卻預告上映仲夏夜之夢。

那天晚上有太多巧合。當日下午他大概在家,把擱下了好一陣子的隨身攜帶唱片機帶在身上,希望在忙得發瘋的五月中途,重新接近音樂。雖說是隨身攜帶的,他帶在身上的日子卻不多。下午到了沙田新城市廣場,與朋友會面後,堅持走上頂層那家陪伴了他年多的唱片店。他要送些禮物給自己。撿來了那時新出的兩張唱片,Blonde Redhead的23和Travis的The boy with no name。如果前者是慕名而來,後者則是慣性收視吧。相對於這些細節,那天他主要做過什麼事,其實才是太瑣碎的細節。這一天的記憶,彷彿都只是為了十時半而構築。十時半前的五分鐘左右,他在廢紙堆裡拿了一份單張。那份單張是康文處印刷的,是電影部門經典電影回歸的宣傳。導演叫Orson Welles。他一如既往順手就拿起兩份,或更多。逛頂樓的唱片店之餘又怎能不去底層的商務走走?新出的書花多眼亂,想起家中尚往整理的書堆,決定只拿一本字花就走,衝出書店。黑色的袋子很重,背著唱片機、唱片、雜誌和單張,以及其他。汗水也更多。

順帶一提,如果這是一齣電影,Blonde Redhead和Travis的都只會是一首半首那種借來的插曲。配樂的主調是巴哈的大提琴。他從來不聽巴哈,然而電影配樂多是陌生的,就像他要等的人。那天晚上他帶著汗水等到他要等的人;但帶著汗水回到睡覺的地方前,他又是在等那個人,這一次他沒有等到。回到睡眠的地方時,已是早上6時53分,陽光粗暴得很,教人怎睡覺呢,所以他沒有睡。他惦念晚上玩過一個根本不能稱作遊戲的遊戲,俗稱抽大細。有一張階磚5、有一張葵扇6,誰欠誰一頓飯呢?他時常失眠,但失眠得最嚴重最離譜的歷史性一夜,一定是在那天和之後的晚上發生的。

是為序。四十四件事尚未發生前的序。回頭已是三百六十六天,一年。

2 則留言:

匿名 說...

看了第一句, 便微笑了。是小王子呢。
唔知點解,看這篇文,我想起了劉以鬯。亦想起了黃仁逵。

很喜歡這篇的文字風格~希望它真的是序吧。

我想起了一年前你提過的事, 不知道你說的與我想的是否同一樣東西, 但那時我是由衷的覺得你真的很利害。曾經這樣轟烈, 縱然換來四十四次的日出日落, 在已經平淡的今天, 應是覺得無悔吧。我羨慕你。

匿名 說...

唔係leii

唔識你ga wa
真係會好仰慕你